问题 | 网络上如何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线起诉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请您登录“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如果您所在的并非大型城市,优先考虑选择受诉法院所属省份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其次,当您抵达在线立案的相关选项时,只需简单地点击即可。 如果这是您第一次尝试使用该平台进行立案申请,因为您还需先完成账号的注册步骤。 注册成功之后,请您回到刚才的登录界面,进行相应的登录操作。 请注意,登录界面除了为你提供常规的账号登录路径之外,还特别设有律师专用通道,您只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编号即可顺利进入登录页面。 接下来,您需要在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并进入“我要立案”和“预约法院”两个功能板块。 在此环节中,您需要详细选定您案件的起诉法院。 最后,您仅需准确无误地提供以下五类所需材料,并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1)起诉书以及起诉书副本; (2)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3)您本人及配偶双方的户口本正本或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或者居住证明; (5)有关能够证实造成感情破裂主要诱因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关于儿女基本情况和抚养现状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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