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不回去可以办理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无论是办理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都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方带另一方身份证件的不能办理。离婚是属于身份类型的案件,尽管可以请人代理的,但仍然需要本人到场。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那么他们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具体来说,夫妻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包括: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此外,如果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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