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14年了,怎么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长期分居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的途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制度,夫妻双方倘若自愿离婚,则应该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即可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如果是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经过调解仍然没有效果,并且判定感情确已破裂时,应当准许离婚。
协议离婚流程: 1、协商达成离婚意向: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离婚意向,确定离婚事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项。 2、律师起草协议书:夫妻双方委托各自的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完整、明确。 3、协议审核与修改:律师将协议书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核。法院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利益的要求。如果需要修改协议内容,律师会与夫妻双方进行沟通和调整。 4、签署协议书:经过法院审核后,夫妻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印章(如果适用)。 5、法院审批:律师将签署好的协议书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批。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法律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离婚。 6、离婚生效:如果法院审批无异议,法院会出具离婚证书或裁定书,标志着离婚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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