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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可以不要冷静期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实践中,有一种情形是不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的情况,那就是当一对夫妻选择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时,若他们能够证明情感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果后,就可以直接由法院做出判决,从而使这段婚姻关系就此终结,而不再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这个程序。
2.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都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时间限制。例如,当一对夫妻在协商离婚协议后,他们将不得不先等待整整三十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过去才能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3.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后的第三十天开始,任何一方如果觉得自己根本不想再继续这段婚姻了,那么他们都有权随时向该结婚登记机关撤销先前提交的离婚申请书,让这段婚姻关系得以保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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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