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何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起诉方可以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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