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不受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属于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告自动撤诉,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已经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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