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海异地离婚办理: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满,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起诉离婚 原告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由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一般认为,吸毒、赌博“屡教不改”指教育两三次、送戒毒所两次以上仍无效。); (四)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在一夫一妻制下,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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