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开庭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案件开庭的注意事项:
带好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提前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 在庭审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遗漏要点; 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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