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不去民政局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应当在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签发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夫妻自愿离婚时,双方应就离婚问题、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法律关系,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需要履行行政确认程序,未办理离婚登记时不发生效力。 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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