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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四年是否可以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分居四年是可以经法定流程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审查通过的,经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如果当事人无法就前述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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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