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材料要几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应当向法院提交两份离婚起诉书。
2、离婚诉讼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诉讼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资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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