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2、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3、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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