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到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因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有些不愿离婚的被告就以为,他不出庭,法院就不会判离婚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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