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居无定所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对方无固定住址的,由原告向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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