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婚姻关系和离婚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象和目的不同。离婚是以合法的婚姻为对象,可撤销婚姻是被迫结合在一起的;
2、法定事由不同。离婚的法定事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撤销婚姻事由仅限于因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 3、请求人不同。离婚的请求权人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婚姻是仅限于被胁迫的一方有请求权; 4、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可撤销婚姻只能自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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