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后,应如何起诉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这项费用称为“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其补偿额度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按照平方数进行单价计算得出。
二、对于因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场地方面所出现的不便之处,本补偿项目主要是为了给这些住户提供周转性的帮助,补偿形式则依照临时居住条件来分档并通过每个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实际人数进行补贴的方式来实现。 三、此外,我们还将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工作或放弃部分权利的如自愿迁至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分配住房等行为的被拆迁房屋住户提供奖励性质的补偿,此项补助费用也称之为“奖励性补偿费”。 关于这部分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将会由所在地地方政府依据当地实情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以确认和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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