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要求小三赔偿精神损失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一般理解,小三应该是侵犯了原配的配偶权,是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的。
但是由于我国配偶权缺乏明确的规定,学术中的观点分歧也比较多。所以依据配偶权去向小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属于无法可依的情况,向小三要求精神损失费的主张很难被法院支持。关于小三插足别人的婚姻如何赔偿如何处理,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小三”并不属于民法约束的对象,关于配偶不忠、出轨等情形,受害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仅限于在自己无过错而且双方要离婚的情况下,向不忠的一方行使,而不是“第三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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