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精神病人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一方在结婚前患精神病,不能进行协商离婚,根据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再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