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算构成抢劫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乃指犯罪分子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意图,且行为特征满足于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不法手段,从而在现场强行夺取公私财物。
举例而言,倘若犯罪分子运用恶劣的人身攻击策略如殴打、捆绑等方式,抑或是采用威胁要杀害、重伤受害者等手段,以达到催促受害者主动交出财物的目的,此类行为皆可构成抢劫罪。 而抢劫行为的核心要素恰恰体现在犯罪分子在当场施行的强制性手段,使得受害者失去反抗能力或被迫接受其暴力行径,以此来达成获取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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