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居住地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特殊情形下可以。
律师解析:
女方在特殊情形下是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的。有下列情况的,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的居住地起诉:
(一)男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男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三)男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男方被监禁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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