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不成立要求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不成立要求有:
(一)双方没有合法婚姻关系而提出离婚的;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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