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后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因为离婚后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双方已经不是夫妻了,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能也没必要再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了。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 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