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当事人能否必须到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是。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是必须到庭的。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 但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以不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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