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原共有房屋如何出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原共有房屋,若是已经分割了,由所有权人出售,不享有所有权的人不能出售;
若是房产没有分割的,则仍然属于共有状态,出售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决定。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有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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