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能力偿还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无偿还债务能力的标准在于除基本生活外的财产已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包括财产性权利),其剩余财产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这样就属于无能力偿还其他债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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