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离婚程序该如何办理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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