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所需流程及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流程:
1、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需要的财产包括: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一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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