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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要多长时间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普通婚姻案件期间限制。
涉外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立案: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送达期间:
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答辩期:
三十日
(4)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
(5)上诉期:
三十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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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