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离婚赔偿是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轨离婚赔偿的认定标准是: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 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而且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 实施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2、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如违反了夫妻的忠实义务,相互扶养义务等。 3、受害人无过错。 即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必须没有主观过错。 4、请求权人有损害事实。 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 从民法典律关系来看,这个事实是以离婚这一结果来表现的。 5、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即过错一方的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离婚赔偿必须是在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直接导致离婚这一最终后果,才能实施。 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存在赔偿问题。 6、符合法定的情形。 法律明确规定,导致离婚的四种情形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才可提起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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