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女方户口如何迁回娘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拿着离婚证到原户口管辖区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再拿着迁移证件向娘家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这样女方的户口就可以迁回娘家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3条第1款规定: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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