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让父亲探视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判决书等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实际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在收集证据的前提下,向法院起诉。
2、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等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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