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需要哪些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之前,您务必准备一份完备的起诉状,详细地填写包括原告方以及被告方的基础资料、明确清晰的离婚诉求、相关的事实依据及充分的法律推理评论,等等。
接下来,应当向相应有权限处理此类案件的法院提交此份起诉状以及所有能有助于支持您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书、财产证明文件、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等。 当法院接受您的立案申请并据此展开诉讼程序之后,他们通常会先安排一次庭前调节过程,倘若调节无法达成共识,则会直接转入正式的审判阶段。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各自的陈述观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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