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让探视女儿应该怎么样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不存在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子女的情形时,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女儿,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时不直接参与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是享有对子女的法定的探望权,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协助对方的法定的义务。 对于不直接参与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行使对女儿的探望权的方式以及时间都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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