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离婚的能要损害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肯定是夫妻中的一方存在过失,另一方就要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分为两方面,一是物质损失,二是精神损失。 物质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如因家暴或虐待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误工费等直接损失。 物质损失的数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但精神损失是无形的,伤害程度比较难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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