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诉讼有哪些请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纠纷诉讼请求包括:
1、依法裁判允予原、被告离婚; 2、裁判婚产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多少元; 3、依法分配夫妻共有财产; 4、本案诉讼花费由被告承受。 简单概括就是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分割,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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