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责任事故认定书时限为十到十五日。 一、无需鉴定检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十日内制作责任认定书。 二、需要检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责任认定书。检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工伤 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具体如下: 1、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工作时间,在工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如何计算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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