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有合议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纠纷有合议庭。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四十二条评议原则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评议原则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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