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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在户籍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在户籍地不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手续。
具体可以由想离婚的一方收集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一方有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写好起诉状,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法院根据相关的事实和证据,在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就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四条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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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