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物业公司决定向业主提出支付物业费用的索偿要求时,通常情况下必须满足以下几点特定的条件:
其一,该物业服务协议应为合法且生效,其中明确列出了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 其二,物业公司需能证明自己确实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服务职责; 其三,必须存在明确的业主拖欠费用的事实,并且拖欠的费用金额也应当得到确认; 最后,物业公司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内发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