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没入住怎么收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业主并未实际居住于其所购房产之内,仍然须依据物业服务协议之条款,定期地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
此主要理由在于物业公司已严格遵循合同内所列明的各项服务义务,包括了清洁服务、安全保护措施、绿化维护以及对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等等。 若业主在实际使用其房屋期间未能长期居往,可采用以下两种途径来解决相关事宜: 第一,业主可主动联系物业管理公司商定相关事宜; 其次,若所在区域已颁布相关政策,业主亦可参照其要求,适度减少或豁免部分物业费用。 有关费用减少的幅度及其具体计算方式,则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本地政策与实际运营状况加以探讨与确定,通常收费比例区间介乎于10%-80%不等。 举例而言,某些地区明确提出,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收取标准可控制在全额的50%-70%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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