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业主是否可以在自己家中开设店铺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所确立的规范,业主如欲在自家居住范围之内开设店铺,必须取得与此利益存在冲突的其他业主一致通过方可进行。
如果业主选择将住宅功能转变为商业用途的,除了恪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寓公约的约束之外,也需获得利益关联方业主的一致支持以示明确认可。 利益受到影响的业主既包含同栋楼宇內的其他住户,同时也涵盖小区规划之中,位于同栋楼宇外部并提出与自身利益存在关联之主张的业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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