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空置商铺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而言,空置商铺的物业费用应按照既定的标准全额收取,除非双方在事先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针对商铺内尚有未完工部分的情况,业主可向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出物业费用的折扣请求,该折扣范围通常为法定标准的15%至30%之间不等;而对于那些在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之后尚未实际入住或者投入运营的空置商铺,经与物业服务企业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后,其物业费用可按照规定标准的70%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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