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迟交物业费是否产生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延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若是有明确规定逾期交付所应承担之滞纳金的条款,那么则需依据此条款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应比例的滞纳金。
然而,如果未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滞纳金相关事项,那么便无需为此支付任何滞纳金。 业主应依照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付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 如遇特殊情况,如业主与实际物业使用者之间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承担进行了特别约定,并确定由实际物业使用者负责支付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所有费用,那么便以双方的约定为准,而作为业主也仍然保持着代为付款的责任,直至实际物业使用者将其应付的款项全部付清为止。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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