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空置房物业费70%的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至于针对空置房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及折扣办法,以下为详细的规范:
若空置时间持续超过半年,届时,物业费将按照70%的扣减比例收取;但若是空置期跨越整年,也就是长达12个月的情况下,则恢复至按全额收取原定的物业费用。 其次,若房屋正处于装修阶段,在此期间内,空置房的物业费仍应全额缴纳,不作任何折扣或优惠。 然而,若在完成产权过户程序且满足入住要求后,该空置房已经闲置超过半年,此时,物业费用可适度下调。 在物业出售并将所有权转让给物业所有者之后,享有该物业所有权的人拥有按时支付特许服务费的法律义务。 从物业移交日开始,这一担保责任将会转移至物业购买方,直到物业购买方实际入住为止。 进一步地说,如果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时间(即六个月以上)没有实际居住,或者在得到入住许可后长时间将该空置物业闲置,那么业主应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处提交申请,同时依照相关法规或协议中规定的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70%的折扣缴费。 同时,如果地方政府对此类空置房产实施了适当的减免政策,可根据所享有的优惠程度来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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