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欠费多少才达到起诉的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物业欠费多少触发了启动诉讼程序的相应标准,实际上并无一个确定且唯一的答案,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类情形设定统一的数值界限。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若小区中的业主购买或租赁物业后未按期支付相关费用,但明晰实际发生债务的主体,且必须具备清晰、明确的法律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一请求的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则该物业服务企业便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上述条件均需包含于人民法院所授权进行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并且归属于被告所在区域的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践运作过程中,绝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在面临业主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时,首先采取的策略往往是敦促、收款,以期望能够妥善解决这一困扰。 在此种背景下,若是业主在有限的期限内仍旧未能完成缴费义务,那么物业服务企业通常将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讨此前漏缴的物业管理费,同时还可能就此提出赔偿要求。 所以,业主是否会因为欠缴物业管理费引发物业服务企业的诉讼行动,与其所欠数额的多寡其实并无必然联系,而更多地取决于市民是否满足了相应的法律起诉条件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对此事的处理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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