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地库车位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新型住宅小区停车场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小区建筑区域内的具体规划,原本为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将优先向业主们提供,以保障他们的利益需求; 其次,对于小区建筑区域内在规划设计预留用作停放车辆用途的车位及车库的归属问题,相关方面应由法律认可的当事人协商决定并达成本文所述的出售、赠送或租赁协议。 再则,如有任何车主利用所有权属业主共同拥有的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停车行为,则由此产生的车位权利归属业主集体; 最后,依照现有法律法规所明示,住宅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依法由国家享有。 请注意,这里所提及的住宅小区地下人防车位,是指那些设置于本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内部,以便居民在非战争时期使用的停车空间。 同时,建造在人防工程中的地下室并不被视为公用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并非由开发商或全体业主持有,而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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