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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归属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决定小区地下停车场使用权归属方面,主要依据以下三个要点:
首先,如若业主们共同分担了车库建造的相关投入,由此产生的地下停车空间便无需再行核算收益与成本,因为在购买房屋时,该部分地下车库的面积已经被纳入公摊范畴并进行了合理分配,故此种类型的地下停车区域无法办理产权证明书,其所有权应归属于该住宅区内的全体业主群体,开发商则失去了对此类车库的销售和转让权限;
其次,倘若开发商自行承担了地下停车空间的全部建设成本,并且其能够独立持有车库产权,那么开发商有权将该等停车空间的产权出售给购房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地下停车空间仅能以预售形式向本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放申购;
最后,关于何为人防工程以及为何人防工程会成为禁止开发商销售的强制性配套设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部分地下车库其实属于人防工程设施的附属部分,而人防设施属于基本军事防护设施,其使用权及管理权均受到国家严格限制,因此,开发商不能擅自对任何人防工程进行销售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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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