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拿产权要交物管费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房屋被接收,便必须支付物业费,此举与获得产权证明并无直接关联性。
法律明文规定,物业使用者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确定的条款,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而在物业使用者与业主之间达成约定,明确指定由物业使用者承担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则应遵循这份约定执行。 此时,业主仍然要为该笔费用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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