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修基金什么情况可以使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唯有当保修期结束且须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设备进行重大修理、整体更新或深度改造之时,方可启动维修基金进行相关运作。所有相关业主需依据其投票权的具体数值来公平合理地分担费用分配比例。
2.在维修基金出现暂时闲置状态时,除了可以用于购置国家债券或是遵守法律规章制度下的适当基金外,任何形式的挪用行为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3.特殊用途(在此列举三例): (1)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维修基金的框架内临时借款,借款金额相当于为期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的实际所需费用。除非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这一规定不应被违犯。 (2)若住宅存在需要重大修理或是专项维修、整体更新的需求,则可动用施工承包合同中所定预付款。 然而,预付款的最高支付额度不能超出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3)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账户上,有权保留相当于为期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应急备用资金。当然,如果业主大会另有决议,相关规定也将予以尊重。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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