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属于哪个部门管理监督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物业管理及监督职责,主要由以下几个重要部分来承担: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责在于对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担负起本行政地域范围内有关物业管理活动监督和管理的重任。 此外,各大城市的房屋管理局也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将对物业公司实施监管。而在更为密切的地方层面,物业管理事务可能由各级住建委员会、住建局或者是城市管理局等机构负责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只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各地的实际政策而异,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确切的信息。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